外籍看護工申辦條件
- 持有重度殘障手冊( 需符合特定身心障礙項目,且為重度以上等級 )
- 勞委會指定醫院開立病症暨失能診斷書
被看護人未滿80歲有全日照護需要(巴氏量表)需低於35分,80歲以上未滿85歲有嚴重依賴照護需要者放寬為60分. 85歲以上有輕度依賴需要照顧者即可申請.
- 與當地長照中心填妥居家醫療評估(到府評估)
身心障礙項目(殘障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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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衡機能障礙 |
7.先天代謝異常 |
2.智能障礙 |
8.其他先天缺陷 |
3.植物人 |
9.精神病鍵定為極重度等級者 |
4.失智症 |
10.肢體障礙(限運動神經元或巴金森氏症等二類疾病) |
5.自閉症 |
11.多重障礙(至少具有身心障礙項目之一) |
6.染色體異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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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9/16開始 肢體障礙(限定:運動神經元與巴金森氏症)可持身心障礙手冊申請
申請人資格
- 配偶
- 病患之直系血親 如: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
- 病患之三等親以內之旁系血親,如:兄弟,叔姪
- 患者之一等以內姻親,如:婆媳 女婿
- 祖父母與孫媳婦或祖父母與孫女婿
- 以被看護者本人為申請人者,應指定具有行為能力之人代為履行責任
- 申請人身分證影本及戶口名簿影本。
- 被看護人身分證影本及戶口名簿影本。
- 被看護人申請合格之醫療院所開具之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正本。
(自開具診斷證明書之日起60日內為有效期限,醫院與雇主/被看護人為相鄰縣市為佳)
- 被看護人如為身心障礙者則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一份(需要正本驗證)。
- 被看護人經社會福利主管機關核發身心障礙手冊屬植物人之身心障礙者或病患,並經合格醫院開具病症及失能診斷書其巴氏量表總分為零分者,
得向本會申請增加招募一名家庭外籍看護工。 (合計可申請兩名看護工)
![](http://agency.twinner.com.tw/files/dark/60102-ss.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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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滿重招
- 外籍看護工期滿前四個月,雇主可辦理重新招募許可,惟仍須具備上述申請條件。
- 本公司協助雇主辦理期滿重新招募皆以快件處理,新舊看護工將可以順利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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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前申辦費用:(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公告實施)
項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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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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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費及介紹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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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月基本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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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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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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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案件審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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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許可 |
2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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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換工作許可 |
2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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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僱許可 |
1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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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補許可 |
1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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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辦事處 |
1,435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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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辦事處 |
1,0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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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辦事處 |
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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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快遞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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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雅加達 |
5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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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馬尼拉 |
5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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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河內 |
5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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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曼谷 |
5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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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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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聘雇契約(每年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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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實際收費金額及收費方式以委任契約登載為主。
- 行政規費為參考金額,收費標準若有變動依各公務單位公告為主。
- 本公司收費皆依據政府公告實施,於外勞入境後絕不巧立名目收取其他費用。
入境後聘僱費用: 【雇主負擔部份】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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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幫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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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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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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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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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勞基法及聘僱契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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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費 |
567*天數/月
2,2682~2,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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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7天有1天休假,沒休假需要補貼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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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安定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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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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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季(3個月)定期向勞委會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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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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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 99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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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投保薪資計算,看護工需自付NT$3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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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每月花費金額 |
約 NT$ 22,265~2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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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週日不休假津貼 |
備註 : 外勞工作期滿之返鄉機票,需由雇主負擔,惟於契約另行約定或因雇主因素致聘僱契解除者除外。 勞工享有每年7日特休假 如果沒有休假需折算加班費. |
意外保險費 |
家庭類外勞無需加保勞工意外險。依勞動契約規定,雇主須為所聘僱家庭類外勞投保意外死亡保險。 |
保額 |
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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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負擔 |
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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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自行負擔部分】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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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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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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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留證 |
各縣市出入國及移民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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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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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體檢 |
勞委會指定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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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2,200~2,500/次;依醫院實際報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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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服務規費 |
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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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第一年每月 1,700/第二年每月 1,500/第三年每月
1,500/第四年起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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